根據《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中國銀保監會2022年1號令)等有關規定,現將重大關聯交易情況披露如下:
一、關聯交易概述及交易標的情況
2022年1月5日,本行董事會審批通過一筆重大關聯交易,給予湖南泰鑫瓷業有限公司集團授信9050萬元。本次關聯交易是本行正常業務,對本行正常經營活動及財務狀況無重大影響。
二、交易對手情況
湖南泰鑫瓷業有限公司是本行法人股東,屬于本行關聯方,法定代表人潘俊明為本行股權監事。該公司注冊資本2000萬元,注冊地址為醴陵市陽三辦事處玉屏山村,主要經營范圍為:生產、銷售工程陶瓷、工藝美術瓷、炻瓷、日用瓷、陶瓷酒瓶及陶瓷裝飾材料。
三、定價政策
本行與湖南泰鑫瓷業有限公司之間的交易按照商業原則和內部審批程序,以不優于非關聯方同類交易的條件進行,關聯交易定價遵循國家規定、市場價格。
四、關聯交易金額及相應比例
本次關聯交易中,單一關聯方授信余額及關聯方集團客戶授信余額分別占本行2021年9月末資本凈額的4.8%、5.44%,屬于重大關聯交易。
五、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董事會審查審批情況
2022年1月5日,經本行綜合委員會審查,全體表決通過該筆關聯交易,并向本行董事會報告。2022年1月5日,經本行董事會審批,有表決權董事全體表決通過該筆關聯交易。
六、獨立董事發表意見情況
本行獨立董事本著客觀、獨立、審慎的原則,認真履行職責,積極參與本行決策事項研究,對該筆關聯交易出具了獨立意見書,未提出異議。
特此公告。
湖南醴陵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1月10日